了,无论“疯狗赫连烈”还是“修真李耀”都是书里的
物,是小说家胡编
造出来的,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,所以
家也并不是真的叫他去……那什么。
总之,不知道怎么说,感觉还是怪怪的。
“我明白了。”
李耀攥着手机琢磨了半天,终于琢磨出一个貌似合理的结论,“其实这本《修真四万年》我以前看过,很可能是蜻蜓点水地扫了几下,对书里的一些
物和
节留下了模模糊糊的印象,只不过书名和作者什么的早就忘记掉了,今天重看一遍,这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碎片,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。”
这也是很正常的事
。
网络小说又不是科学论文,没必要看得太仔细,像赵凯这样的资
好者两三天就能看完一本几百万字的大部
,几年大学下来看了三五百、七八百本网络小说都不算多,李耀虽然没他这么夸张,但看过上百本小说也是有的,随便翻翻的更是不计其数,其中绝大多数看过就算了,书名,作者,
物和
节都忘了个一
二净,有时候津津有味看了半天,才想起来“哎呀,这本书原来看过”,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
。
“原来这本书我是看过的,怪不得大部分
节都这么眼熟。”
李耀重重点
,“没错,就是如此,这样一来,所有的怪事都解释得通了!”
既然看过,似乎就更没有必要重看一遍
费时间了。
今晚争取早点儿睡觉,明天一大早就起来,绝对不能再赖在床上堕落了,一定要脱胎换骨,重新做
,去图书馆准备论文,再去搜集招聘会的信息,总之,他要振作,要上进,要风华正茂,要朝气蓬勃!
这些什么鬼网络小说绝对不能再看了,都看出幻觉和幻听还有经衰弱了,就连看书软件也
脆删掉吧,
费时间
费生命毫无意义的东西,没错,就这么办,把它删掉,嗯,明天一起床就删掉,他发誓!
嗯,那什么,要不然再看最后一章?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脱胎换骨,重新做
了,再看最后一章纪念一下,不过分吧?
他起誓,看完最后一章就再也不看了,真的,哪怕他再无聊,无聊到要撞墙要跳楼,他也再不看这本无聊的《修真四万年》了!
李耀这样想着,再次点亮屏幕,进
第四十七章。
这章的名字叫“丁铃铛”。